- 在高铁上医生救人后,列车乘务员索要医师证,这样合理吗
- 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大家怎么看
- 临床医学生、实习医生在列车或飞机上遇到紧急医疗事件应当施救吗
- 高铁救人索要医师证,火车站被护士长救治死里逃生,医生该如何
- 太空行动新地图时光小镇医生怎么救人
- 形容医生救人的词儿
- 在“治病救人”这句话中,请问各位医生:何为治病?何为救人
-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会造成以后没人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吗
- icu抢救会先通知家属吗
- 高铁救人被索要医师证,医生以后还敢在外面救人吗
- 女医生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你怎么看
在高铁上医生救人后,列车乘务员索要医师证,这样合理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放大。
此类医疗救助事件,法律上有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助,不存在非法行医。
事前没有沟通,全程被录像监视,事后被索要身份证件,还要做出诊疗过程说明。
医生本意用技术和知识帮助别人,但客观上自己出行增添麻烦,消耗时间,但是在全程视频条件下,自己感受到莫名的监督和怀疑,自然坏了心情。
所以医生不爽,有合情理的地方,但如果医务工作者在公共场合下的心理再强大一些,职业化更赞一些,也许自身的反感情绪会降低。
留下医疗文书和过程记录,如果患者后续进行诊疗,前期材料可以提供给其他医务人员备用。
询问治疗者身份合情理,万一有情况,可以联系到首诊医生,对当时病情作出简单解释。
在铁路方,这种列车上的医疗救助事件,和其他事件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第一时间保留证据,避免后续的扯皮或者纠纷其实也是合情合理,客观上证据也会保护医生和患者。
如果前期没有做好沟通,全程录视频的行为会对医生的善意诊疗行为造成压力,这点铁路运营方需考虑提供更加舒适的沟通方式。
后续的影响:
也不能全怪高铁,现在这社会维权混乱,助人搞不好赔个倾家荡产,不救人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高铁车长,也要养家湖口,一个不好就下岗职工的待遇。根源,是缺少好人保护法,和应急预案。尽快,修改,理清,法律才会让好人得到表样保护。
这个问题是似乎合理但不可行或没必要!
说似乎合理,是因为行医看病当然是要持证和有资格啊!但火车上的情况不是铁路开诊所也不是医生挂牌营业。火车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志愿行为、一种“好人好事”行为,医生与患者之间是没有利益关系的。那么这种联系之间就几乎不会是一种厉害关系,比如,没有医术弄虚作假赚取钱财、比如谋害他人等。火车上广播找人的出发点也是这样的,在寻求一种无偿的义务工作。
也就是这纯粹是一种建立在诚信、相互信任基础上一种救助行动,与是否有资质这个问题完全不相干的一种“良心”行为!
换句话说:铁路和医生均是一种凭良心在做事的行为。
一个社会如果连这种凭良心做事的行为都不信任或持怀疑态度的做法,那么这个社会人人与人之间就很恐怖了!
我们不能赞成或推波助澜这种人性的不信任!否则,一个没有起码人与人信任的人性群体或社会,只能说明这个社会很没落和悲惨!
所以,铁路火车你既然发出的是一种志愿者的、义务的一种救援需求,那么秉着你信任的态度,就应该以豪不怀疑的态度接受医生的义务服务行为!否则你可以事先声明这是一个有偿服务征求广播,甚至名码标价、查验证件后开始进行救援;或者铁路部门在列车上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作为救生员服务旅客!
列车上出现此情况,正常有道德的人都会出手救助,
不在于证,列车员提出要有症<证>的人才可以施求,如果此病人若是心肌阻塞,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失去最佳救治,是会失去生命,岂不是误人生命,
列车员提出这种要求,都是现在社会的一种不良的风气,动不动拿证说事。
我们换句说,战争年代某战场失利,在此情况下是否一定等待正规的大部队来外援,在场的后勤或者老百姓都没有权利去参战, 有句话叫做国家兴亡,配夫有责。
所以不管在任何的场合出现有关生命危险,有症无证,若是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站出来枪救生命。救人一命胜造7级浮屠。
在高铁列车上有乘客急病,作为一名医生没有就手旁观,而去尽心尽力对病人进行抢救,这种高尚的情操值得在场的全部人点赞!作为列车乘务员你有什么权力向他人索要医师证?在这种突发情况,列车上又没有医务人员的时候我相信其他乘客都会尽力去抢救,难道你列车员要进行制止?这件事只能说明这列车乘务员的品质极其低下,我希望其它列车上不会有这种品质低下的乘务员。
首先,需要认定医生是否属于行医,如果医生是超范围行医,是要付法律责任的。高铁上救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与是否医生没有必然关系,所以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同时也将有面对造成不良后果承担责任的风险。这种风险以前曾有新闻报道,医生承担过并且付出了不菲代价。
有人溺水了要救,需要什么证?有车祸了要救,需要什么证?塌方了要救,需要什么证?现在这么多的自然灾害都要救,难道都要证吗?好人,有道德的人,有良心的人,就是有证,不做好人不做坏人的人正等着领证。坏人就不要有证了吧。
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大家怎么看
在列车没有配备医疗器械,医护人员情况下,紧急救人者属于见义勇为!!!救活救不活都与救人者无关!!反过来考虑,如果她不出面救人,可能病人直接就完了,出于人道她勇于救人,不考虑自身可能承受的风险,这种品德难道不值得提倡吗???!!出现任何责任都是铁路部门的责任!!!铁路部门自己责任怎么可以推给见义勇为者承担???!!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我个人认为就是一个态度问题。本身铁路运行中出现乘客健康事故,铁路工作人员有必要完成记录并上报。但整个过程应是和谐的感恩的。但这次事件中只给当事医生一个感觉:这个事件一切责任都事救人的医生责任,与铁路工作人员无关。
我还是认为铁路员工所做的没错!他们要给病人家属整个事件经过交代!这个记录对医生和施救者没有一点不尊重!救人本来没错!救不回来对施救者也不会受到影响!施救者尽力了!如果在医院也会发生救不回来事件!国家法律即然有条款对施救人医生有免责条款,施救者就不会受责!我也学过医,在路上菜场边救过昏厥的人!别人跟拍也好,记录也罢都没什么!即然出手相救了就不怕了!这和路上碰瓷不一样!退一百步来说你是医生!不怕这样,因为你用所学的东西救人了!那怕没救回来也不会受连累!我还是反到认为,乘务员如没记录是件遗憾的事!这是一个在密闭空间一个责任人应该做的事!一个事件完整记录!
先把列车员用手机拍个照,说明我看病是你请我来的,因为很少有医生隨身带着医师证。医生应学会自我保护,异地行医有一定风险,这个责一定得列車负。声明若不救助病人,列车负全责。
这个问题也挺矛盾的,高铁上有人突发疾病,抢救要行医证,如果在大街上有人晕倒了,要做急救做人工呼吸,那每个人都要办急救证吗?公园或者河边看有人落水了,救人也需要有救了证吗?遇到有人有困难搭把手也需要有帮忙证吗?遇到歹徒有人出手阻止国家有见义勇为证吗?中国人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在列车上,出现意外情况下,作为医生的本职,就是出手相救,作为被救的人,及家属应感恩,反而要医师证,出于目的不存,要表扬这个医生,体现全社保的正能量。邪不压正。维护良好风气。
临床医学生、实习医生在列车或飞机上遇到紧急医疗事件应当施救吗
不能,小心判刑,因为你是实习生,没有行医资格证,有人专门钻法律的孔子,让你倾家荡产!以前看过一个地方台新闻视频有个女妇产科医生,在火车上救了一个临产孕妇,好心救治,完了让告的法院判决赔了十多万,说当时没有拿行医资格证!在现在的社会不是说好事不能做,哪的看看你一个月能收入多少人民币!!才去做决定。看看自己的身价值不值得去做好人好事!!
首先,我想说遇到紧急且病人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是可以实施抢救的!虽然执业医师法第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这只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当然也是为了保护医学实习生,同时保护患者!但是当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有人有生命危险时,这个时候又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在场时。从人道主义方面讲,任何人都可以予以帮助、施救。何况是有一定医学知识的医学生。并且心肺复苏的黄金期就是在5分钟内最佳,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期,几乎没有希望了!最后我想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有能力就救吧,如果家里没矿或者个人觉得没有能力再或者所学匮乏,又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你懂的,还有除非对自己急救的能力非常自信,要不然你出了一点纰漏,后续的麻烦会接连不断,严重点可能断送自己的前途,心跳骤停的做个心肺复苏之类的紧急处置还是可以的。
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应该伸出援手救助,这也是我们向民众普及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心外按摩方法的初衷,如果在现场的人都不于施救,将丧失心肺复苏的黄金时刻。
临床医学生、实习医生在此时应该第一个冲上去,不要考虑任何杂念。因为记住在任何时候你都是一位医生!一位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
我们绝大部分医学生都是这样做的,也请全社会褒奖他们,而不是黑他们,更不应该讹诈!施救不一定100%救活,但是他们这种行为体现了人间大爱,不应该责备他们。
灵活掌握吧。
医学生,包括实习医生,如果有几十万学校全额奖学金,家里有金矿,可以不顾一切智慧施救。但面对老年人,应该更加睿智地分析冷静处理。
医生证不比驾驶证能够全国通行,医生证局限于医生在医院科室。院前急救是医院指派医生外出医疗急救援助。医学生、实习医生没有什么证件证明自己是自己,不好“出示医生证”。
老年人多重疾病,你医学生不去动他还没事,一动他就死了,你就摊上大事啦!就像在街道老人跌倒你去扶,老人先是感谢你好人好事,扶入医院家属来了老人就一句被你撞倒的,然后昏死过去。你百口莫辩……
前几天马厝巷阿云的妹妹开着电动车突然急刹车自己亲自摔倒,当时大白天没有风,路也不颠簸。危险来临应激状态,40岁马妹妹全身湿冷估计30迈的车速摔得严重。
只有一位好心人主动上前去搀扶,然后好心人送入医院贴工赔钱一番检查幸亏没有大碍。家属赶到后还是把好心人当肇事者理直气壮花好心人的钱,马妹妹也理所当然接受好心人的救助。就像某法官说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有个奇葩的中医爱好者听到车厢广播找医生,旅客被行李箱砸到头部出现晕厥现象,中医爱好者做了一下功发了一点气居然活过来了,吹得天花乱坠纯粹搏眼球吸流量。
救生员不是指定有牌照的医生护士,大家都施以援手社会将很美好。不过病家经常成功碰瓷讹诈巨额赔偿金,让好心人心寒啊!应该严惩碰瓷讹诈罪犯,让好心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不至于倾家荡产搭钱还赔命。
最好不要,因为你没有行医资格,实习生,医学生不是真正的医生,院前急救专业知识不足;有资格就更麻烦,有超出执业地点执医之嫌,国家应该出台相应法律,保护医务人员,能正义施救又不违法!另外飞机,动车等应该配专业医师负责抢救,而不是遇到问题了全场广播到处找医生,如果当时没有怎么办?
不建议没有医师资格证的医学生在外边紧急救援。为什么呢?
大部分疾病都很复杂,没有经过住院医师规范、系统培训的医学生,一般不能很好的采集病史和抓住问题的关键,而且急救知识通常储备不足,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否则很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举个例子。
图片来源网络
2019年,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位医生在高铁上遇到病人发生紧急情况,热心的她前去实施救援,事后却被索要执医资格证。好在这位乘客后来身体并无大恙,否则故事将不知道往哪发展。一个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都可能遭遇质疑,更何况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医学生呢?现在好人难当,医患关系紧张,因此为了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未来,千万不要逞强。
不过要是遇到心脏骤停的情况,还是要勇敢的站出来。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命悬一线,不去施救肯定死亡,去救了还有活的可能。但救援过程中最好要交代家属可能发生的意外,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
救还是不救,要看现场情况。总之要保护好自己!
1,医学生或实习医生,虽然没有行医资格,但在列车或飞机上遇到紧急医疗事件,有目的,使用安全的方法救治,本人认为作为中国公民,都有义务参与救治。
2,具体事件也要具体分析,以乘客昏迷为例,就包括有过敏性休克 ,心源性休克,神经性休克,血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尚有昏厥,脑溢血,癫痫等。对于上述疾病能否正确诊断,合理的施救是万事大吉和担责的分水岭,因此要具备这一基本功。
3,在诊断正确的基础上,如何合理施救,本人认为脑溢血,主动脉夹层,内脏出血,感染性休克,昏厥,癫痫等不适合做心肺复苏,否则风险较高。但是可施以简单,安全,高效,对患者无任何损害的方法最合施。即甲开通道(拇指甲按压通道穴,见于医海存真贰),可高效防治过敏性休克 ,心源性休克,神经性休克,对于其它疾病引起的休克,昏迷等均可选用。虽然不能根治上述疾病,但可为进一步抢救争取更多时间。
高铁救人索要医师证,火车站被护士长救治死里逃生,医生该如何
做事看的是行动,不要被条条框框来碍手碍脚,只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见义勇为本无过错,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下来的优良传统,我们该发扬光大,社会才能更加和谐。不要让助人的人心中尴尬,更不要让助人的人背负法律责任,有的在助人之后选择黙黙离开,何等高尚情躁,不投回报。
在中国驾驶汽车,大家都知道要有驾驶执照,全国统一模式,各地发行。对于急救,建议在全国推广培训急救志愿者,获得培训考核通过后,有认可的急救志愿者证件,他可能是个菜农,可能是个学生,可能是个警察,可能是个居委会老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证件,急救志愿者证(医生统一在医院培训,集体拿证),有了这个证,救人的时候出示,就不再麻烦了。
感谢邀请!
对于这个问题回答,一开始看到这篇报到的时候内心就五味杂陈,我也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从专业来讲:救死扶伤是我们做医生的本职工作和天赋!所以,能救就救!被要求确认医师身份,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方便的话可以主动向人家出示证明身份的文件或证书。对于事后要求记录签字和我们在执业地点所做各种医疗行为有记录的一样,有记录,就要有签名。这是职业素养,也是是专业的要求。
从道德角度来讲:现在社会,做医生很难,一心救人却被各种被媒体诟病,累的要死还被患者误解,行善抢救反被转嫁责任。这是社会大环境的错,和现在扶老人被讹一样,人们的价值观出问题了!
总之,我个人遇见这种情况,还是会积极抢救,但是我会找个见证人全程录像,以防不测!
太空行动新地图时光小镇医生怎么救人
在太空行动新地图时光小镇,医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救人。首先,医生可以利用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对受伤或生病的人进行诊断和治疗。
其次,医生可以组织紧急救援队伍,迅速抵达事故现场,为受伤者提供急救和紧急救治。
此外,医生还可以通过宣传健康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医生还可以参与研究和开发新的医疗技术,为未来的医疗救援提供更好的支持。总之,医生在太空行动新地图时光小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各种方式来救助和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健康。
形容医生救人的词儿
1. 治病救人:这是最常用的形容医生救人的词儿,表示医生通过治疗疾病来挽救病人的生命。
2. 救死扶伤:这个词儿更强调医生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治疗伤情的能力。
3. 妙手回春:形容医生的医术高明,能将濒临死亡的病人救活。
4. 医德高尚:这个词儿强调医生的品德和对患者的关爱,不仅治疗疾病,还关心患者的心理和生活。
5. 仁心仁术:表示医生具有仁爱之心和精湛的医术,是病人可以信赖的生命守护者。
6. 杏林春暖:这个成语源自古代名医扁鹊、华佗、李时珍等的故事,表示医生用自己的医术和爱心,为病人带来温暖和希望。
7. 悬壶济世:这个成语描绘了古代医生行走江湖、行医救人的情景,表达了医生为了救治众生而辛勤奔波的精神。
以上这些词儿都可以形容医生救人的场景和医生的崇高品质。
在“治病救人”这句话中,请问各位医生:何为治病?何为救人
从语言方面来讲它是一个成语,如果真的要把它区分出来,在医疗上来讲,治病就是治疗疾病,一般为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而救人说明病情比较危重,如不及时治疗,则随时出现生命危险。应该是从病情的轻重而言来区分。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会造成以后没人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吗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会造成以后没人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吗?
应该不会,人们的善心是天生的,自己今后如果遇见类似的情况,还会尽自己能力范围内去帮助病人的,前不久网络上称:3月17日柳州到南宁的动车上,陈医生帮忙救助了一名乘客,后被乘务人员要求出示医师证,还被列车人员全程录像……
高🚄铁上突然有患病的乘客,能遇上敢于救人的医生是幸运的,如果没有该医生出手相救,后果很难想象……
要为这位医生勇敢救人的行为点赞👍,如今的社会,能够做到见义勇为的人不多了……该医生此时,一是,不是工作地点,二是,不是工作时间,他可以选择置之不理,作为一名普通医生来说,恐怕他做不到的,可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救人,也算是出于心安,可救人后要求写证明材料,怀疑医生的善心,出现这样的事情也让他心寒。
莫让好人难当,好事难做!大家应该为该医生勇敢救人,给矛表扬、称赞!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不仅伤害了医生的尊严,更进一步降低社会信任感。而经过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后,我认为以后敢在火车上出手救人的医生会越来越少,因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又何必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背上非法行医的恶名呢?
当今社会主流还是积极向上,但是总不乏有些负面影响的存在,而在发达的网络媒体宣传下,这些更容易博人眼球的负面影响就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它就是社会的大势所趋,进而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念。比如近些年来媒体比较热衷于报道的老人摔倒讹人扶的事件,其实仅仅是极个别道德沦丧的老年人的行为,但是在媒体的大肆渲染下却引发了社会的整体恐慌,导致年轻人对于老人有一种天然的戒备心理,更谈不上去扶摔倒的老人。因此,河南医生高铁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无疑对于全社会起了一个十分不良的示范,这也让后来者可能因此望而却步。
河南医生高铁救人本是见义勇为之举,却被要求写下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有行医资格,这样的举动是十分令人寒心的,退一步说,哪怕该医生无行医资格,但是他在关键时刻肯出手救人,也一样是值得称赞的。曾看过这样的事例,在美国2008年的一次飓风灾难中,一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凭着他对父亲驾车操作的模仿,开动一辆大巴车救出同校的17名学生,将他们送到安全区域。事后有人质疑该男孩是无证驾驶,但美国司法局不仅没有处罚该男孩,反而还授予他一枚勇士胸章,司法局对此解释是“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是不考虑你有没有任何执照”。反观本次河南医生高铁救人事件,相关方面的处置就显得比较欠缺。
当然,高铁方面让医生写下证明材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接诊医院了解病人病情,同时也规避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其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是其表达的方式有失稳妥,使救人医生产生了误解和矛盾,因此我认为高铁方面有必要向该医生致歉。此外,高铁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每次搭载乘客数量多达两千人,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出现突发疾病的概率也是很大的,高铁方面可以考虑配备一名专职医生,负责救治高铁上突然发病的乘客,这样不仅是对乘客负责,也是对高铁方面负责。
无论如何,河南医生高铁救人的善举都是值得称赞和弘扬的,其见义勇为的精神更是值得全社会去学习。衷心希望我们的社会中出现更多这样的义士,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和谐!
河南医生高铁上救人后,被要求写证明材料,这样的对待,有可能会造成以后没人敢轻易在火车上出手救人。
5月24日下午,在北京西开往郑州的动车上,河南第二人民医院的崔医生听到了求助广播,一女乘客因食用了外卖而出现了恶心、腹痛等症状。坐在卫生间地板上不断呕吐。崔医生赶到现场对女乘客实施了紧急救助,患者症状缓解后对崔医生再三感谢,就近下车就诊。救治结束后,崔医生被列车员要求填写了一份“旅客旁证材料”,其中包括“个人签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单位地址,车厢号”等信息。在“证言”一栏,崔医生写了详细的救治过程。
这样的对待,是否会造成以后医生不敢轻易在火车上出手救人呢,下面做个分析。
1、人在列车上同样有可能会出现病灶症状,这个时候,医生便是病人最好的救护神。按理说,列车上应该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一解决乘客出现的身体突发状况。然而,列车上只配备有医药箱,却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医药箱的配备其实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没有专业医生的指导,不可随意用药,这是常识。
2、乘客中的医疗行业从业者,对突发病的乘客实施救助,并非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完全是出于自愿、是义务的善举。同时,也是在帮助铁方完成本应该他们完成的工作。因为乘客是买了票的,相当于与铁方签了合同,乘客在乘车过程中身体出现状况,铁方有义务救助。但其并没有做这项工作,这本身就是他们工作的缺失。
3、乘客中的医生在列车员寻求帮助的情况下,主动为其解决了困难,列车员却要求医生填写“旅客旁证材料”。铁路方面表示是为了方便患病的旅客之后更好的救治,我们承认确实有这样的作用。而这样的做法同时也撇清了铁方的责任,因为填了那份“旅客旁证材料”,万一乘客之后出现什么状况,首先需要承担责任的很可能是参与救治的医生。如果真这样对待好心救治的医生,以后有医生在列车上遇到类似情况时,难免会对是否要出手救治有所顾虑。
4、铁方应该对用于出手救治的医生给与大力的鼓励和支持,让他们可以无所顾虑的做好事救治病人,而不应该使医生畏手畏脚。
5、医生在列车上对乘客实施救治的行为相当于见义勇为,万一被救助的乘客出现什么问题,医生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列车上的医务工作者,可以放心的对需要的乘客进行紧急救治。同时,铁方也应该有对出手相助医生的保护措施。当然,如果列车上能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是最好不过,这样也就用不着考虑乘客中的医生是否需要出手相救。
首先,不觉得救过人之后,列车长请你简单的写一份救治经过有什么问题。我也是医生,也在列车上多次救治病人,并且也写过材料,这都没什么问题,换位思考,人家出了问题,也要跟上面做汇报,你救完人不写救治经过,人家怎么去跟上面汇报工作?这都是很正常的,一群媒体傻逼记者非要上纲上线。神经病一样
事情发生在5月24日,一个女性在车上出现严重的呕吐情况,而当时恰巧在同一个车厢的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听到了寻找医生的广播后及时出手救治,最终判断该女子有可能是肠胃功能出现问题导致的,最后在医生和乘客的帮助下,拿来了一些药物给该女子服用后,该女子症状有所缓解,随后该医生被乘务员要求写一些证明材料。
而医生虽然惊讶,但是也没有多想而配合了乘务员的要求写了一份证明材料,用这个医生的话来说,救人最重要,证明材料这些只是配合工作的一种方式 ,并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多的不便和影响,而该乘客也在就近下车到医院就医,在下车的时候对施救的医生表示了感谢!
对于这个事情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称赞这个医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敬佩,在职业领域内这个医生是一个好榜样,对于这个医生的行为我们表示点赞,对于这种真心救人的医生,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尊重呢,只是让很多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要医生写证明材料呢,好像前不久也发生过一个高铁上医生救人被要求出示证明的事情。
当然上次发生在南宁的事情最后被网友们质疑,虽然后来有出过这方面的解释,但是解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说法,而这次再一次出现了类似的事情,事情性质虽然说有一点差别,但是还是让很多人不理解这种规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种规矩出来的呢,难道救人还有承担各种各样的压力吗?
其实大家关心的都是为什么做好人好事还要写一些所谓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是划分责任还是说为了证明一些事情的真实性,为了避免后续的一些麻烦而要求写的呢,其实在这种事情上大家都不明白写证明材料的意义是做什么,而又没有相关说明出来解释这些疑问,导致了大家对这种行为的不满。
其实本身这种事情如果有一个很明确的解释通告出来,那我相信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大家会怎么样去处理,而不是说在做好事的时候要证明这证明那的,这样不明不白的东西难怪会让大家比较敏感,为什么没有相关人员出来解释这个书写证明的用意,如果解释清楚了相信大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疑问了,也让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救人时没有那么多顾虑,只要这些证明不是推卸责任承担责任的就好。
icu抢救会先通知家属吗
icu抢救不会先通知家属。因为只要进入ICU开始需要抢救的话,医院直接会进行抢救,而并不会先征得家属的通知,除非是需要做其他的检查或者做其他的手术,那么需要先争得家属同意进入ICU里面再抢救的时候,不会先通知家属是不过进入ICU就意味着需要抢救。
必须通知家属的,因为手术后即被送入ICU重症监护室的患者,意味着该患者病情相当危重、危急,而且有可能命在一线,随时有生命危险。
患者家属会被约到住院部的谈话室,由院方主刀医师或者主治医师,向家属报告患者的病情,并按常规由患者家属签署包括“病危通知”在内的告知书等相关文件。当患者被送入ICU(重症监测治疗病房)抢救后,院方医师必须约会家属,除了向家属及时告知患者进入ICU时所出现的急危重症病情相关的内容,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下达“病危通知书”,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之后,根据病情危急情况,下的病危通知书可能会不止一份,有可能会连续下好几份病危通知书。
高铁救人被索要医师证,医生以后还敢在外面救人吗
这种人很少,实际生活中,只要仗义救人,被救者很感激的,高铁好事者,谁要救他要小心了,看看证件有没有,即便有,也要看看证件在不在身上,不在身上抓紧走,高兴了打个120,不高兴装作没看见。
在现在这个社会,社会环境这么复杂,,人与人之间,何谈真情。医生也是人。关键有医师法规约束,医生是不能异地治病救人的,否则是跨行业经营,是违规的,是要被吊销注册执业证的。所以,医生在火车上救人,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这也是国家一些法规的缺陷和不完善。在影响着医生正常去治病救人。所以冒着违规的风险,能不救还是不救的好。并不是我们医生不好,不去救人?而是有那么多的绳子捆绑着我们,我们也无能为力。别喷我,这都是说的真心话。
作为医生当别人的生命危垂之际伸出援手是无可厚非的,但却风险太大!如果遇上像那个因为扶了一个摔跤的老人而被逼的自尽的情况,简直是自找麻烦!虽然社会上还是好人多,但万一遇上就彻底完了。三十年前一个建筑工人,操作一种简易吊机,因为操作不当,把电线磨损而触电,当救下来时已经停止呼吸了,如果找当地的乡村医生起码需要半小时,如果送往医院需要一个多小时,遑论120急救中心。我当时在场,进行按压式人工呼吸,约两分钟后工人才呼出一口气,当时把我吓死了,如果不能吸气就彻底完了。还行呼吸过来了。如果搁着现在我自己都不知道敢不敢上去施救。当时工人家属为了感谢,给我送了两块钱一瓶的酒两瓶,一斤麻油,三十个鸡蛋。我让她把麻油和鸡蛋都拿回去,酒留下。一我偶尔喝点,二她老公从不喝酒,既然买了就留下,至于麻油和鸡蛋我不能收,人家有高堂和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是现在,我想连句谢谢都不需要!只要所有人都凭良心就行!不要讹救你的或者救你亲人的人。抛开医生的职业不说,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普通人,有家庭有负担有责任。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善恶到头终有报,远在儿孙近在身!那种场合救人的人根本不需要任何回报,但被救的人和家人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被邪恶和利益而泯灭了良知!所谓冻死迎风站,饿死不低头!中华民族的尊严和传统美德需要所有人去珍惜!可能语言例题,闻者足戒!
这不是录相的问题,更不是要证的问题,这从根本上就是一个社会大问题!
从要不要扶,到要不要救!
扶该怎么扶,救要怎么救!
社会病了,我们的国民病了,我们国家体制也就跟着病了,遇到了新问题,出了新规定,遇到新矛盾,就出新法规,缺少统一标准,缺少判断性预见性,缺少科学性,法规成了救火队员,这样下去,人人自危,道德在法规面前沦丧,法规在道德面前遭殃!
是社会民众让法无规,是法无力让社会全民陷入信任危机!
别在一事一论了,社会需要起码的道德底线,而法律是守护社会道德底线的最后一道屏障,这个屏障不能太低!
医师法,规定不能夸地区行医是规范医疗秩序。医师证代表的是医生的职称也就是身份。没有医师证在病人危机时刻利用一技之长挽救了病人的生命。起死回生,給后续治疗赢得了时间。难道他违法了,要以法治裁吗?医师证那个医生随身代,向驾驶证出门必须要代,交警时刻查无证驾驶。火车救人命与开车上路一样吗。救命是不容时间有能救命,佛经曰,救人一命胜遭七级佛徒。无论再何地何时救命不乱收费义务帮忙值得赞扬。只按法律法规办眼看着病人丧失生命就和法吗?救命是医生的天职,医生的良知。你说违犯法律法规,被救的病人及家属感激。感恩。
讲句直白一点的话:救人的结果无非两个:救好了和救不好,如果是在铁路上,救好了功劳是铁路的,是人家铁路部门找医生及时救人的;救不好医生就有可能摊上事了,施救的不是铁路部门而是医生。这个大概就是铁路部门索要医师证的直接原因吧。你是医生你会去救吗?
换个角度,如果铁路部门在广播的时候直接要求救人者携带医师证来救人,大家可以看看还能有几个医生站出来?
肯定会救,紧急情况下,不会想那么多的,再者资格证和执业证的照片我手机里都有,学信网也能随时查到。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不会因为这些小的麻烦就置他人生死不顾的,我想别的医生也是一样。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个人在危难之际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有能力的人必须见义勇为、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此时此刻的有能力之人不见得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也不能让他们承担责任,还应该大力予以褒奖。否则社会就会自然出现见死不救的现象,后果不堪设想。
救死扶伤,见义勇为…一向被国人奉为侠士之为,崇尚为宝,得人尊敬。近年来,社会上各行各业层出不穷的″执业证″,似乎是衡量能力的唯一标准,使历代民间高手成为″没有资格(证)的门外汉。人难免有不时之意外,危急之时若有好心人,特别是稍懂急救技能(但未取得执业证)之好心人出以援手,使患者得以新生或争取到生存的机会。现出现要提供″执业证″方可出手救人,有唯华夏大地数千年的优良传统。更伤有祖传秘术之承传人或有志自学成才之仁人志士…
女医生高铁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你怎么看
以我所看,这病态社会已经没救了。
冷漠~并不是我所想的、是被迫的。
今后在高铁、公交、渡轮、地铁、飞机上,如有广播呼叫有没有医生或医护经验的人在场帮助施救伤患者,我想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找到一个。。。。。报告完毕!
最好是报警,警察不来是警察的问题。以后在国内就要养成报警的好习惯,什么人命关天都是瞎扯淡。什么良知,什么见义勇为都是那个年代灌输的毒鸡汤。我们老百姓最好熟读法律,深刻理解法律的涵义和精神。让全国老百姓懂法守法,遇到什么事先看一下那一条适合当前的情况。然后精密计算每一条后果,以后遇到外国侵略就和老外讲法律,讲道理,摆事实。现在这个社会不是把人的生存权放在第一位而是把证放在第一位,有证的医生医德真有那么高吗?看看历史,以前的墨家,法家,儒家为什么只留下儒家呢?国家必须出面澄清这些奇葩问题,也不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必将坍塌。就是法律束缚了人心向善的价值观,过分解读法律的恶果是不可承受的,也是侮辱法律。有些学者不作为,乱作为更让广大群众变得冷漠和无情。说的有点偏激请大家谅解!
医生的职责就是治病救人,无任在何时,何地,或在任何不具备有医疗条件的情况下,只要遇到病人,一定会去救,甚至为了抢救病人可付出自己的任何代价,这就是医德!但普通人却也有自己的道德,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了,那这人做的还有什么意义?哦,扯的有些远了!再回到上面的问题!医生救人是分秒必争的,一点时间都不能耽误!当一个人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只要有医生在,就有可能在一秒或几秒内挽回一条生命!但在抢救时容不了任何干扰。一旦出现干扰,就会影响医生的正常工作程序!话讲到这里,已经很明显了。医生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在高铁上抢救病人,却被人要求出示什么医生资格证。这纯粹是扯蛋或是在拿病人的生命在开玩笑!为什么这么说?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病人在10秒钟或几秒钟内得不到救治就会死亡,而恰好这病人在这时间内因为没有得到救治真的死亡了,那么这个责任谁负?只有因为阻碍而耽误医治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因此,无论何人,在何地,发生何事都要谨慎行事!遇事要三思而行!也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件发生!以上只是本人的一些观点,如有不当,请各位多多包涵!
救活按见义勇为奖励医生!那个谁要求出示资格证的人物,让他快快消失,眼不见心不烦!如果没热心人或医生坐车里,那就死在车里,最后抬在那个要求出示资格证家里的床上放上十天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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