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婴儿死亡生父被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婴儿死亡生父被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亲去世,尚欠借款50万元,出借人可以起诉儿子吗?
首先肯定地说,死者的债权人可以将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列为被告向有管辖的法院提起债务偿还之诉。
然后依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酌情判决:
如果死者没有合法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或者是原告申请撤诉,或者是原告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如果死者具有合法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被告)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代为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对外所欠债务的法律责任。如果继承人(被告)放弃遗产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被告)不承担代为偿还死者生前对外所欠债务的法律责任。
在古代有“父债子偿”之说,而当代并无此规定。
一、《继承法》规定:儿子仅在财产继承范围之内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儿子应当将父亲遗留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才归儿子及其他继承人所有。
如果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财产,或者留下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不足部分,儿子不用偿还。
二、出借人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的儿子?
出借人当然可以起诉借款人的儿子。
1、作为借款人的父亲去世时,遗留有财产,出借人在起诉时,可以将借款人的儿子列为被告,当然,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的,也可一并列为被告,诉请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息。
2、如果出借人并不清楚借款人是否遗留有财产,也可以将借款人的儿子及其他继承人诉至法院,并请求法院查清遗产情况。
三、出借人就抵押物、质物仍有优先受偿权。
作为借款人的父亲去世时,其生前的财产如果已经抵押给出借人,儿子应当先清偿债务,方能解除抵押、质押,处置抵押物。
《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当然,自2021年1月1日起,就要依据《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了。
综上,父亲去世,尚欠借款50万元,出借人是可以起诉儿子的,但是儿子应偿还的借款本息仅限于其所继承的财产范围,超出部分,可以不还。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儿子自愿偿还借款本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婴儿死亡生父被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婴儿死亡生父被起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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