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 产假生育津贴可以享受多少天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未休完,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除享受产假生育津贴之外,用人单位应当另行支付工资报酬。
若未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最后途径是法院诉讼。
关于产假180天的规定,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公生期间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假如难产的话,又增加15天,女职工怀不到四个月流产的,也可以享受15天产假,超过四个月以上的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
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上海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扩展资料
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吉林省产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28周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8周及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正常生育基础产假是98天,按照新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综上所述2021年吉林省的女职工可享受产假天数是158天!
公务员产假考核是什么等次
一、公务员产假怎么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法律依据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新产假158天还是180天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新产假的标准是产假158天。这包括了女性员工在生育后享受的产假期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和特殊规定,所以具体的产假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新产假是158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女职工的产假从原来的98天延长至158天。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额外的22天产假,即总产假为180天。请注意,不同单位实施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国家法定的产假不是158天,而是98天,其中产前假有15天。但是各地可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外,给符合条件生育子女的职工增加假期,例如新疆省可给职工增加60天的假期,合计就是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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