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安持械打伤业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安持械打伤业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业主殴打保安责任谁来承担?
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冲突,一般由派出所解决,根据事实判定责任。如果牵涉到保安执行职责方面发生冲突,物业公司社区和警方都会出面解决问题。但不管如何,如果殴打对方并造成伤害,都有治疗赔偿的责任,如果伤害较重可能还有刑事责任。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业主酒后与保安起争执,打一个巴掌,保安索赔11万,你怎么看?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同时业主也要尊敬物业人员,双方和谐相处才,更不能互相看不起。曹先生家住杭州紫某小区,曹先生说,6月17日凌晨,他喝了酒然后叫代驾送他回小区。因为是开的朋友的车,小区道闸没办法自动识别,他跟保安讲,他换了一台车让保安抬一下杆。保安看了他一眼也没有登记,然后就进了保安室。
曹先生说,大概过了一分钟左右,保安还没有抬杆。他就下车跟保安发生了争吵。他指着保安的鼻子,保安用手把他的手挡开,他顺手打了保安一下,打到了左脸。保安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曹先生提供了当天找代驾的订单记录。在民警的调解下,曹先生向保安道歉,保安让曹先生的车进了小区。
曹先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事情过去1个多月后,派出所联系他,说被打的陈师傅第二天到医院检查,发现耳朵出了问题,住院一个星期,并委托派出所做了损伤鉴定,并向曹先生索赔11万元。记者从鉴定报告上看到,陈师傅右耳听力下降与本次外伤无明显因果关系,左耳损伤未达轻微伤标准。曹先生说,陈师傅原本耳朵就有病,重度听力下降,陈师傅就是一个碰瓷的过程。
记者原本想向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在门口被保安拦住了,说记者不能进入,说要向领导报备。可等了一会儿之后,保安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曹先生直接要带记者进小区,刚进门保安就过来阻挡,双方发生了推搡。保安情绪有些激动,也没有物业负责人出面。
记者报警之后,民警赶到现场,保安对自己的行为道歉,并调看了当晚的监控。从监控画面中看到,曹先生跟陈师傅在门口发生争执,曹先生用手指着陈师傅,陈师傅用手挡开了,曹先生接着就是一耳光打在陈师傅脸上,帽子飞了出去。
记者联系到了陈师傅,陈师傅说,当天晚上他值班,凹陷是喝酒了,在道闸门口一直按喇叭,他提醒对方不要老是按喇叭,因为当时已经是凌晨了,大家都在睡觉。他跟曹先生说,临时车要登记核实才能进。双方沟通不是很顺畅,曹先生喝了酒直接就骂人了。
对于赔偿的事情,陈师傅说,的确有提出过11万,当时只是气话,后来只要求2万元。记者提出,鉴定报告上,右耳与本次外伤没因果关系。陈师傅有些激动,医生说存在关联伤害,怎么会没有关系,打人还有理了。民警表示会继续帮双方调解。
从监控上看到,曹先生整个过程都很凶,态度很嚣张。先是指着保安的脸骂,然后甩手就是一耳光,看样子力度不小,陈师傅头上的帽子飞出去了。曹先生打人行为,理应道歉赔偿,拘留也不过分。而陈师傅索赔11万肯定是不合理的,具体索赔还得根据鉴定结果,如果说陈师傅坚持说损伤存在关联性,应该拿出确凿的证据。
曹先生这暴脾气应该改一改,经过这件事也长个教训。有话好好说,动不动用手指着别人,还甩别人耳光,即便你有万贯家财也能让你赔得没裤子穿。保安对业务也要熟练一点,临停车肯定有相应的制度,按照制度进行登记就行了,不理会业主肯定会引发矛盾。
近日业主酒后无理打人,保安执法惨遭辱打,事后索赔11万的事件在网络流传,引起了众网友的热议。
事情是发生在本年度的6月17日,一位曹姓的男子在外喝酒后,找代驾开着朋友的车送他回家,在小区门口,与当时值班的陈姓安保发生了争执;据曹先生自己解释:他在本小区是有车位的,由于喝酒只能找代驾开着朋友的车回家,在小区门口遭到了安保的阻拦,在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安保仍然不予放行。现在的许多小区门口,都安放着一个“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标识牌,这个小区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标识牌,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安保阻拦没有登记的外来车辆的做法是没有错的。
曹先生在解释无果的情况下,也许酒精的作用,用手指指着安保的鼻子据理力争;被一个人用手指指着鼻子,在我们通常的认知里,就是在辱骂和侮辱人格的行为,陈姓安保看到曹先生指着自己的鼻子,也是直接用手挡了回去,毕竟这个安保也是有尊严的,而且阻拦外来车辆也是职责所在,怎么能够容忍别人的这种侮辱人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此安保也是属于正当防卫,并没有什么过错。
曹先生认为安保不但阻挡他的车辆进入,而且还敢划拉他的手臂,于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曹先生顺势抬手打了安保一个耳刮。曹先生的这一耳刮,直接把自己打到了完全被动的一方,即便先前安保有耽误时间、延误时机的嫌疑,可是现在,曹先生的打人,加上是酒后滋事,曹先生就完完全全的成了无理的闹事者。后来虽然在民警的调解下,曹先生向陈姓安保赔礼道歉,在经过登记,车辆也开进了小区,事态似乎也得到了平息。
其实事情的发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就在曹先生也许已经忘记这件事情的时候,在一个月之后的一天,辖区的派出所联系曹先生,向其说明了原委:原来曹先生在酒后打了陈姓安保一个耳刮,当时并没有什么事,可是陈师傅第二天感觉不适,就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耳朵出现了问题,随后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并委托当地派出所做了损伤鉴定。陈师傅耳朵遭受损伤,身心受到影响,决定向曹先生索赔11万元的损失费。
从鉴定报告中可以看出,陈师傅右耳听力下降与曹先生打人造成陈师傅的外伤没有明显因果关系,左耳损伤也未达到轻微伤残的标准。也就是说,曹先生打人耳刮并没有造成陈师傅身体的任何伤害。曹先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陈师傅耳朵本来有病,听力下降,现在借此索赔11万元的行为,就是明显的碰瓷行为。在这里我不得不说说曹先生了,你为什么动手打人?你不打人,能出现陈师傅住院、甚至索赔吗?你说人家碰瓷?那么你能证明你没有打人吗?如果你打了人家,人家又没有还手,你现在还说人家碰瓷?还有没有王法了?况且医生都说陈师傅的伤情与本次曹先生打人有关,于情于理曹先生都是不对。
现在辱骂甚至殴打安保的事情频频发生,认为保安社会地位低,都是没有本事的人才做安保;其实在我们居住的社区,有这么负责的安保人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从小区安全的角度考虑,陈师傅索赔11万元是不多的,虽然陈师傅也表示索赔11万元是气愤所致,但假如没有陈师傅这样负责的安保人员尽职尽责的坚守岗位,也许小区所造成的损失就不止11万元这样简单的数字来衡量的。曹先生应该从此事中醒悟悔改,而不是埋怨、指责陈师傅碰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安持械打伤业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安持械打伤业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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