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行人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死,驾驶员负什么责任?
交通法规规定:行人在没有红绿灯或斑马线过马路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机动车在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确保行人或非机动车安全,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最低70%),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最高30%),供你参考。
行人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分析:一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正常行驶,应各负一半的责任,因为在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机动车驾驶员不管什么情况,理让行人是第一要务;二是视情况确实因人为碰瓷除外,机动车了不负任何责任;三是因机动车驾驶员喝酒或机动车故障造成死亡的,应由机动车负全责。总之,机动车驾驶员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安全弦,人命关天,只要没人命什么事都好解决。
车辆在快速车道上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司机全责对吗?为什么?
我认为,机动车在快速通道上正常行驶,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擅自横穿马路,致使司机没能及时反应而发生车祸,这完全是行人过错,司机不应承担全责。但现实中往往不会这么理想,毕竟行人属于弱势群体,怎么着也要充分保障他们利益。下面,我就以一个真实案件为例,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辆货车运着一车木料飞驰在高速公路上,也许是木料没有绑紧,再加上局面不是非常平坦,一根木料突然之间就掉到了高速公路上。但是,由于行驶速度较快,司机并未发现这个情况,一如既往地往前行驶。
随后,高速公路旁的一名老头看见了这个情况,他一时之间起了贪念,忘记了高速公路上川流不息的危险,铤而走险地跳到了高速公路上,往那根木料飞奔过去,然后扛着木料就往路边跑,怀着侥幸心理试图在下一辆车过来以前回到路边。
但是,老头的心愿落空了。当他刚刚抗起木料跑了几步,就被后面一辆飞驰而来的机动车给撞飞了,然后伤重不治身亡。
照理说,后面这辆机动车根本不能预料也难以反应,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结果最后交警判定后面这辆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前面那辆机动车负次要责任,老头无责任。
不得不说,这个结果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城市快速路,非机动车都不准驶入,哪里来的行人?还横穿?再说交警处罚违章,高速路等同于高速公路,那出现撞死人的交通事故却又按低速路规定,一边用左手,另一边用右手?我认为应该机动车担责百分之十,或交强险限额的赔偿。
肯定会有责任,不能因为你一个正常行驶就能推掉所有责任。所谓正常行驶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第一,不超速,非逆行。第二,未走神。有这两点,就基本能保证不出事故或者遇到事故处理起来不慌乱,车祸的概率很小了除非行人忽然措不及防穿出。如果,只是车速正常,驾驶人在想别的或干别的,此时碰撞能无责吗?所以交警给你点责任不能觉得冤枉。
以前头条就有过一个案例的。事主在高速的快车道(超车道)撞上行人,交警现场堪查给出结论,车主长期占用超车道行驶是该事故的次因,承担事故20%责任。行人穿越机动车道,非法进入高速公路为主因,承担事故80%责任。车主不服起诉法院,法院驳回,支持交警判罚。那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如果在行车道行驶发生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也就是交警和法院认定的正常行驶中,车辆一方的责任才不会超过10%,甚至不需要负责。人道主义赔偿是看你自己,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损,和法律允许的误工诉讼等费用。另外告诉广大车主一点,只要是和行人之间产生的纠纷,所谓机动车的路权是没有的。也代表行人可以无视侵犯他人路权这条法规。人命大于天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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