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偷拍同事妻子洗澡,威胁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 南京一男子偷窥女邻居洗澡,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你怎么看
- 贺州高三毕业生网上发帖称洗澡被偷拍三年,警方通报:嫌疑人为谋求感官刺激,多次用手机偷拍,被依法拘留。你怎么看
- 如果被人偷拍洗澡该怎么办
男子偷拍同事妻子洗澡,威胁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构成。很明显一点,违背了同事妻子的意愿,人家是不同意的,不同意发生关系还发生了,这就是强奸。
男子偷拍同事妻子洗澡,威胁与其发生关系。威胁,说明男同事妻子是不同意的,违背了其意愿,还与其发生关系,这就符合强奸构成要件,涉嫌强奸,女的报警,会被判刑的。
不知道男子怎么会拍到同事妻子洗澡的,仅此可以看出里面有很多故事。平白无故,男子怎么会和同事妻子到一起呢?不管怎么说,男子是到同事家,还是同事妻子到男子家。男子偷拍同事妻子洗澡,是不道德的,又威胁发生关系是违法犯罪。
这是交到损友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同事呢?事做到这份上,也顾不上同事的情面了,该报警就报吧,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大家说说,这样的同事做得过分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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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偷窥女邻居洗澡,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你怎么看
我认为这是一对痴男怨女,作为一个男人难到没见过女人吗,有什么好看的,一点道德观念都没有,即使没有老婆,小时候也看过你妈呀!拘留几天算轻的,活该。邻居家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洗澡就应该把门窗关严实,为什么要留缝隙让别的男人看?反过来倒打一耙,把别人关禁闭。我看是别有用心故意的。
就生理特点而言,在女性的诱惑面前,男人几乎是不可抗拒的。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成龙的名言:我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英雄难过美人关”的论断,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叱诧风云,在枪林弹雨中屹立不倒的精兵强将,却倒在了柔弱女人的石榴裙下。正因为如此,才成就了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千古美名。
尽管男人们总是嘴硬地说:关了灯天下女人都一样。但一旦真有赤条条的美女出现在面前的时候,相信有99%的男人会目不转睛地一眼不眨地紧盯着看。所以当女人着装过于暴露性感的时候,对男人的诱惑几乎是致命的。其实一些性侵案尤其是性骚扰的案件,多是男人被诱惑后产生冲动而失控的结果。所以女人在被性骚扰时百分之百地把这归结为男人太流氓也是片面的(当然任何诱惑也不能成为男人违法犯罪的借口,不然银行的钱那么多你要去抢吗?!)。但为了安全起见,女人出行还是庄重一些为好。某些奇葩女人:“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的惊人言论简直是荒诞不经不值一驳。
偷看女人洗澡的男人大概正是被这种性的诱惑折磨的坐卧不安夜不能寐吧!这大哥也许是偶然起夜发现有女人洗澡还没关窗,受不了刺激铤而走险的;这大哥也许是不止一次偷看过女邻居的玉体,尝到了甜头,才又来这里守株待兔……
值得庆幸的是女邻居的男朋友及时发现了这个可耻的偷窥者,以至于他没有越陷越深酿成更大的犯罪。同时,女邻居也没有遭到更大的侵害,从此知道隔墙有眼的道理,以后洗澡多会关上窗户和拉帘,尽管夜已深天气依然炎热。
偷看邻居女洗澡是天下男人都会犯错的事情,女人的身体是世界上最美的风景。这个男人能偷看到女人洗澡多为女人没有任何防止自己的身体发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才让本色的邻居男人有眼缘光顾!这也不伤大雅、女人身体让不是自己的丈夫的男人看到觉得自己被意奸了一样、很不是滋味。这男人看到了不是自己老婆的女人洗澡可说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下产生的行为,到是可以理解的,要时他早就知道邻居女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加注意让他久窥成痴。那就另当别论了。一一在这里,我说,好奇会害死猫的,。女性朋友洗澡注意安全,男人也别把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
贺州高三毕业生网上发帖称洗澡被偷拍三年,警方通报:嫌疑人为谋求感官刺激,多次用手机偷拍,被依法拘留。你怎么看
首先该男子的行为侵犯了该女士的隐私权,理性受到法律制裁,其次广大女性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最后希望此类事件越来越少,大众的的素质越来越高。
如果被人偷拍洗澡该怎么办
首先您应该立即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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